不動產經紀人一些工作內容

您好,我是從業四年的房仲經紀人,去年才剛考上不動產經紀人,與您分享一些我的意見,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:
1.工作的內容:
只要是房屋仲介,幾乎工作內容都一樣,開發.議價與銷售,不管是經紀人還是營業員都一樣.
您看的可能是所謂的普專(領有底薪)所以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較晚.如果是高專(沒有底薪)公司方面比較不會要求那麼晚.
2.普專才有底薪,但是銷售的獎金%較低.
大多數的仲介公司的普專只有前二三個月,而後便強制要求轉任高專.
高專則沒底薪,沒成交就沒薪水,但是領的%較高.
如果每個月都可以有固定的業績的話,其實高專領的比較多.
3.不動產仲介業不得聘用不具執照的人員.
仲介的執照分二種,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營業員.
不動產經紀人如您文中所提,是要經過考試及一年以上工作經驗(一年以上房仲業的扣繳憑單)才能領照.
不動產營業員就簡單多了,只要到政府認可的團體或機構上課三十小時就可以領到結業證書,再去內政部登錄就可以取得不動產營業員的證照了!
所以大多數的仲介業者都是以不動產營業員的證照執業的.
如果您是考上經紀人後,因為沒有從業經驗不得換取經經人執照,那麼可以拿考試及格的證書,先換取營業員執照,等到從業滿一年後,再以扣繳憑單換取經紀人執照.
換照的部份,經紀人和營業員的有效期限都是四年,一般而言,只要到了三年半左右,便可以到政府認可的機構或團體上課,(經紀人三十小時,營業員二十個小時)取得上完課的證明就可以換照了,沒有失業的問題.
4.其實專業這件事對於所有人而言,都是有益的.
當然您在取得經紀人證照後再取得地政士的證照,對於您不管在選擇公司或者未來面對客戶的時候,都是更有力的佐證.
至於權限,我倒覺得應該是差不多的.
因為業務單位幾乎都是自己做自己的,不太有人管你,你也不太管得到別人.
5.希望以上回答能夠有些許幫助,還有其他問題都歡迎交流!!^^

沒有留言: